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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中外合作的可以选修普通系的专业吗?可以修第二专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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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25184 等级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8:38:45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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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中外合作的可以选修普通系的专业吗?可以修第二专业吗? 敢烦请教各位西南大学的学长学姐们。 |
沙枣树 等级 2 楼 发表于 2018/7/5 21:10:27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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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可以 |
meipo3129 等级 3 楼 发表于 2018/7/5 22:39:5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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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去西南大学官网去看啊 http://jwc.swu.edu.cn/s/jwc/gzzd2glwj/20171019/1992691.html ------------------------------------------------------------------------------- 西南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以下简称辅修专业)的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西南大学章程》、《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置开办的辅修专业,应是学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 第三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其主修专业的学习年限。 第四条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应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 辅修专业招收本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个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六条 辅修专业的招生名额和招生简章应报教务处核定后公布,举办单位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生应依规缴纳辅修专业学费,按期在举办单位办理注册手续。未及时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八条 辅修专业主办单位应按照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培养方案,比照主修专业组织教学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 辅修专业纳入本科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 第十条 辅修专业实行试读制,学生可试读12学时。试读期间,学习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终止修读,已交学费全额退还;超过12学时申请终止修读的,或因故终止修读的,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辅修专业毕(结)业证书颁发 (一)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但未达到规定要求,经本人申请,可以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二)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达到规定要求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颁发 (一)授位条件 1.学生在应届毕业审核时,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均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毕业条件; 2.主修专业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二)办理程序 辅修专业主办单位提出拟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名单,经相应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教务处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下列情况均不授位 1.主修专业结业; 2.主修专业结业证换毕业证; 3.主修专业毕业但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辅修专业结业; 5.辅修专业未达到授位条件。 第十三条 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后尚未达到辅修专业毕业条件,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重修、补修、补作等达到辅修专业规定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发辅修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西南大学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西校〔2012〕38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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