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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辅导员的搬运工】西大本科生39问
返回本版】  【发表帖子】  【回复帖子 浏览量  373      回帖数 5
liwangyan    等级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0 23:24:52    编 辑   


新生指路贴╮(╯▽╰)╭
请叫我红领巾╮(╯▽╰)╭
内容摘自辅导员给我们的文件的附件╮(╯▽╰)╭



好吗2014    等级  

2 楼 发表于  2017/12/11 2:14:34    编 辑   


1.学分和学分绩点是如何计算的?
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每18个学时计1个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个学分。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所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数
2.学分替代和学分互认是怎么规定的?
学分替代:(1)修读主修专业之外的其它专业的专业课程学分,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而未能结业,其已修读的学分可替代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2)参加学校教务处认可的本科专业网络课程学习和修读互认学分学校开设的本科专业课程获得的学分,可替代相应课程学分;(3)创新实践学分可替代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中,科研学分和技能学分可以替代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学分互认:凡在211学校、与学校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高校和学生出国学习期间(不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所修科目的学分,在课程要求上达到了学校课程标准并考核合格,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转换为本校课程成绩和学分。



yiuyinyuan    等级  

3 楼 发表于  2017/12/11 3:31:29    编 辑   


3.学生怎样报到注册?
第一学期后的每学期,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内,学生须交清学费和学校规定的费用后(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除外),持学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没有注册的学生,其选课无效,且不能参加考试和获得相应学分。
4.学生如何申请请假?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应当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4~9个工作日的,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达到10个工作日的,由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批。一学期累计请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县级及其以上)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所在学院备查。
5.学生旷课须退学吗?
连续旷课10个工作日以上或1学期累计旷课达到60学时及其以上的须退学。



人生一幅画    等级  

4 楼 发表于  2017/12/11 8:18:25    编 辑   


6.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对学业有何影响?
在校期间考核不合格课程(重修合格不计入内)达到24学分的须退学。毕业时有不合格课程不能获取毕业证书;相应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要求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7.“双少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可以加分吗?
“双少生”是指在招生时认定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所修的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时,如果成绩在50分以上可以于考试后一学期申请加到60分。
8.交换学生课程和成绩如何转化?
学生在境外学校修读的与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课程可按程序直接认定。修读的与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学时/学分不相同的课程,可以按程序认定为选修课程。



oates    等级  

5 楼 发表于  2017/12/11 10:21:52    编 辑   


9.学生参加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覆盖学期公共外语和计算机不及格课程吗?
可以。一般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以上(艺体类、双少生、应用技术本科学生可参加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公共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后的学期外语成绩记60分。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艺体类学生参加一级及以上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计算机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后的学期公共计算机课程成绩记为60分。
10.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覆盖学期成绩如何办理?
学生在校学习完公共外语和公共计算机课程后,凡要申请国家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覆盖学期成绩的同学,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附上国家考试成绩证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后于第三周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fiona30011    等级  

6 楼 发表于  2017/12/11 12:37:15    编 辑   


11.学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首先要能获得毕业证书;其次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1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可否补发?
不能。但可申请办理毕业或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办理时需要将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原证书编号和学校当时的毕业结论(由档案馆提供)交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审核。一般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办理。
13.授位所需平均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授位平均学分绩点等于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每一门课程学分乘该门课程绩点之和除以这些课程的学分之和。公式为:
授位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计算课程学分×相应绩点)/计算课程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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